在澳洲全面开放低龄留学和监护人签证后,不少家长跟随年幼的子女共同赴澳生活。
当监护人在澳洲顺利陪伴未成年子女长大,孩子也可以独立完成学业和生活后,有些家长开始考虑自己在澳洲的深造计划。
我们通途的一位46周岁客户因为孩子退学,所以急急忙忙回国了。后来因为有很多东西留在澳洲,所以又重新办理了旅游签证回来。
在回到墨尔本以后,因为之前一直受到澳洲教育的熏陶,最后决定在澳洲申请了学生签证。前不久顺利下签!
在这个案子中,可能会有人有疑惑,如果我在持有590监护人签证的同时,是否可以直接在澳洲申请其他签证呢?
答案是不行。因为通常590签证会被附上8534条款。
什么是8534 No further Stay条款?
8534条款常见于签证590类别。如果申请人签证上有这个条款,就不能在境内转难民签,毕业工签以及590签证。除非申请人去境外,直接在境外递交新签证,或被豁免这个条款
如果有8534 No further Stay条款怎么办?
一种是离开澳大利亚。8534条款只是限制了申请人在澳洲境内不能申请下一个签证的类别,但并不会对申请人在澳洲境外提交的申请加以限制。
因此,如果不是一定要在澳洲境内续签的话,只要离开澳大利亚就能合理避开8534条款的限制。
如果想在澳洲境内申请学生签证,就需要先向澳洲内政部申请,免掉8534条款,待移民局批准后,再递交新的签证申请
如果在境内,想要豁免8534,满足以下条件也是可以豁免的:
身体原因不能国际旅行Unfitness to travel
亲属的逝世或者重大疾病Death or serious illness within close family
祖国的自然灾害Natural disaster in home country
祖国的战争War or severe civil unrest in home country
就读学校关闭Closure or inability of education provider
政府支持Government support.
以下情况不满足豁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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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澳洲公民和PR 的配偶关系(结婚/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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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怀孕 *除非有并发症,医生证明不能国际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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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学业

在申请免掉8534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签证官会考虑申请人目前持有的签证获批后,申请人个人情况是否发生了巨变,而且该情况超出了申请人的控制,并且具有逼迫性、令人同情的性质;
第二,豁免8534条款的申请,必须是以书面形式申请,其他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口头方式等都不接受;
第三,如果移民部长代理人曾经拒绝过申请人的申请,那么,再次提交申请时,申请人的情况必须和上次申请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