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们的客户目前住在塔州,此前在办理500学生签时被拒因此需要进行AAT上诉,所以客户获得了过桥签A来等待进行AAT。
为客户撰写解释信
那么从上方塔州官网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塔州州担政府表示了如果申请者因需要进行AAT而获得过桥签,那么是需要在递交提名邀请的同时,递交一份解释信。
于是,通途顾问就着手为客户撰写了一份申请人在之后会如何进行州担提名申请的书面解释,完美阐述了客户如何通过一步一步步骤,非常有逻辑性的获得塔州邀请的过程。 因为在AAT上诉期间,客户所持有的过桥签A不属于实质性签证,所以不能在境内递交新的签证,且我们也结合了澳洲移民局官网对于489签证申请的法律条款。
于是在解释信中,我们首先帮助客户申请过桥签B,让客户离境,并在Offshore提交塔州489的提名邀请和签证申请。最后,塔州州担政府给客户下了489的邀请。
在这里,我们认为,谣言中的不会收到州担邀请,更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学生的解释信没有被州担政府所通过,我们预测有些学生解释信没有通过的原因可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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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信中说申请人拿到邀请以后,就要在境内递交或者没有说清要在哪里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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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拒签的原因不是常见的GTE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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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塔州的联系不够紧密